厦大知识产权学术沙龙(第4期):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模仿自由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16-12-19 | 3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产院讯(记者 孙智 报道)20161215日下午,厦大知识产权学术沙龙(第四期)在法学院B421教室举行。罗立国副教授、李晶助理教授、朱冬博士、周璐博士以及我院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等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朱冬博士主持。


本期学术沙龙主要由陈学宇博士作“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模仿自由:原则、边界与立法范式”的专题报告。在报告中,陈学宇博士以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为视角,指出自2014年以来,随着我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步伐的不断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席卷全国,市场主体互相借鉴模仿的现象更加普遍,将会出现更多的相互模仿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冲突等问题也呈现增长趋势。但由于立法上的缺失,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模仿自由原则未作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上存在模糊认识。因此,本次报告主要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模仿自由问题进行探讨,重点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和司法的相关实践出发,明确模仿自由原则的内涵与外延,并试图结合当前的司法实践,希望在立法上划清我国模仿自由的边界,进而对正在进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供相应的建议。之后,他对西班牙、德国、日本、加拿大、美国、荷兰等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主要做法,包括相关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模仿自由原则及边界的基本态度、立法范式等问题作了具体的介绍,同时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模仿自由原则实践作了深入分析,并指出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问题规定的不足和改进的必要性。然后,他结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新修订,从模仿自由视角分析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定位,以及模仿自由原则的确立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最后,陈学宇博士在报告中认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参考和借鉴西班牙和德国的实践经验,对模仿自由原则做出具体规定。

陈学宇博士的报告内容丰富,与会的全体师生围绕什么是模仿自由、模仿与模仿自由的边界、模仿自由原则的确立、竞争自由与模仿自由的关系、模仿自由的立法范式,以及模仿自由原则确立的必要性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而热情的讨论,在思想的交锋中碰撞出了不少智慧的火花。活动充分展现了我院师生浓烈的学术研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