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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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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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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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优良学风,各单位应当做好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工作,要求本单位学生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到校报到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大财〔2004〕6号)等文件规定,督促学生及时缴费和到校报到注册。注册手续由学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应规范请销假流程,严格请假条件,加强请假审批管理。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学院审批决定是否准假。准予请假的学生返校后应及时通过系统销假,销假时附相关请假事项的证明材料。暂缓注册期以两周为限。
三、及时跟进学生报到注册信息。今年启用新的报到管理系统,报到管理人员通过学生工作平台(xsgzpt.xmu.edu.cn,详见附件一)进行管理,学生报到通过“i厦大APP”或者“i厦大”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详见附件二)。各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应当提早熟悉新报到方法,指导学生通过指定途径拍照上传本人头像进行报到,做好注册工作;及时通过系统核对学生信息,并于9月18日上午10:00前准确填报未报到注册事由,学校将据此通报各单位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四、加强未报到学生的教育管理。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各单位应及时与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对于联系不上的学生,应于9月18日前将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对违反学校规定,未按时到校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包含虚假注册),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
研究生院 苏老师2181473
教务处 甘老师 2182252
学生工作处 朱老师 2188162
附件一: 系统操作指南(学院端).docx
附件二:学生(拍照)报到方法:
方式1:下载i厦大APP(各大应用市场均可下载,已下载的更新至2.4.0最新版),在工具模块(第二个tab)选择报到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方式2:关注“i厦大”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到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本科生还可以通过关注“学务问答”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到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报到;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关注“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到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报到。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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