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院讯记者 李超光 报道 曹琳 摄影 )2025年中国制造涉及的十大领域,全是新知识产权手段的运用。举例来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于其发展,我们要未雨绸缪,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将其发展为优质专利,避免将来的诉讼纠纷,此即为做对的事情;至于把事做对,在于我们要避免重复,避免闭门造车。根据iPhone价值(收入)的分布显示,中国在1.8%的份额,而该份额的收益来自于体力劳动,创新、创意的缺失造成了我国企业难以在日益发展的市场环境下分的一杯良羹。”沈董事长进一步强调,造成这样的结果在于创新机制的不同,“相较我国,外国企业采用萃智系统性创新法,系统分析路境‘迅速’且‘稳健’,收敛至最佳解。”对此,沈董事长总结道,知识产权与新产业之间需要进行方式的革新,通过采用萃智系统性创新法,可有效地形成专利集群,有助于国内企业的稳健发展。

陈一龙法官指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于法院而言,主要体现在具体的司法案件过程中。回顾近些年来的具体案件,福建省高院对其涉及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来料加工”以及“平行进口”等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依托长时间的判案经验,陈法官强调,“平行进口”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存在概念的变化情况,在不同的时间状况下,其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邓丹云庭长首先肯定了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的卓越成效,她指出,研究院历经十年光阴,培养了一批杰出院友,而且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吸收校外导师,与他们展开合作,其对校外导师的尊重与关怀让她感激不已。作为校外导师的一员,邓庭长指出,自己在肩负这样一份重任的过程中,将会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努力总结先进经验,实现教学相长。邓庭长随后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法院的近年发展状况,围绕着接下来的工作,邓庭长表示,将继续和厦大知识产权研究院展开新类型案件的交流与合作,以期将其做成经典案例,达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

接着,在自由交流环节,嘉宾们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其中,徐文东副秘书长建议建立一站式信息平台,进行知识产权大数据的有效整合,设立行业预警平台,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在专门法院中参照中国台湾模式设立专职知识产权人才,加强全球合作机制,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的协调与沟通协作。杨金顺庭长对泉州市近些年来的案件特点作了总结,他指出,对于涉及“一带一路”的案件,总体而言,案件数量较多,泉州企业相较于之前,现已较为规范,但是,因其在中东、俄罗斯的订单较多,抢注外企知名商标的现象仍然很严重;与此同时,泉州企业也在积极走出去,围绕着跨国的案件也不断涌现。陈一龙法官建议,在专利侵权的认定过程中,应当引入“间接侵权”理论。李雁翔董事长指出,知识产权的发展是诸位一体的结果,在知识产权的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懂经济,而且随着智能机器,甚至法官助手等手段的施行,还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各种机制的融合,这样才能谋求企业长远发展。蔡春和董事长指出,代理机构的发展决定当地企业的发展状况,政府不仅仅要扶植企业发展,而且也要扶植代理机构的发展,只有这样,代理机构才能有效的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庄完祯处长建议研究院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定时分享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刘晓海教授提出,智库是基础,有效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智库是研究院接下来的工作方向。
本次研讨会在与会嘉宾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