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院讯(记者 娜迪亚 摄影报道)3月9日上午,法学院丁丽瑛教授为知识产权台湾博士生专班的同学带来了题为“贯穿商标法的‘显著性’、‘使用’和‘混淆’”的精彩讲座。
丁教授首先从“新百伦商标案”和“鼓浪屿馅饼商标案”两个案例引出讲座主题,提出显著性在商标法学习中的重要性。接着,丁教授结合四大板块进行授课。
在第一部分,丁教授讲授了商标专用权的特性与权利保护基础。结合案例,丁教授对商标的基本概念、商标专用权的获得、商标功能和利益保护的演变、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实质性差异、以商标为核心元素的市场清理等内容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在第二部分,丁教授讲解了显著性商标的选择、设计、注册与效力维持。丁教授结合“腾讯公司QQ声音商标注册被驳回案”、“金拱门”商标撞标事件、“外婆家”餐饮商标纠纷、“金丝肉松饼”纠纷、“稻花香”纠纷等大量案例,解释了商标注册显著性如何审查,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申请或注册在先的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商标的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如何划分等问题。
在第三部分,丁教授结合腾讯与奇瑞之间的QQ商标纠纷、“金骏眉”之争、涉外贴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等案例,生动地讲解了商标性使用要求对于权利取得、维持及保护的法律意义。
在最后一部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判定中,丁教授区分了不同形态的侵权行为,对近似商标与类似商品导致混淆如何进行判断,在先权保护问题、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区分,结合“非诚勿扰案”,罗浮宫公司诉连天红公司、力天红公司及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了交流互动。在场同学积极参与讨论,对商标法保护问题及其发展趋势有了更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