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包装消毒的两起专利案件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A)作出支持雀巢的判决。
3月13日,CAFA法官托德·休斯(Todd Hughes)下达了两个重要的判决。
在第一起案件中,美国加工食品制造商Steuben Foods(以下简称为Steuben)对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PTAB)在双方复议程序中对第6475435号美国专利的裁决提出异议。Steuben的专利涉及在包装渠道提供消毒区。
瑞士食品与饮料公司雀巢(Nestlé)称,根据现有技术该专利的权利要求具有显而易见性。PTAB同意该说法。
Steuben在起诉中称,PTAB对“消毒剂浓度”权利要求的解读过于宽泛,因此是错误的。
Steuben称,PTAB应将“消毒剂浓度”解读为“不同的包装区中压缩气体消毒剂的量”,而非“消毒渠道中任一点的消毒剂的量”。
休斯表示,Steuben的解释将“消毒剂浓度”不合理地限制为说明书披露的具体实施方式,Steuben并没有在权利要求中提供任何支持这种限制性解释的表述。
Steuben还称,PTAB并没有找到可揭露第6475435号专利有关灭菌剂浓度率的两项权利要求的现有技术,CAFA驳回了该论点。
CAFA赞同PTAB的裁决,即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食品包装化学灭菌剂浓度的规定,系争专利的权利要求具有显而易见性。
而且根据包装公司Scholle Corporation关于渠道杀菌方法的第4417607号美国专利,第6475435号专利也被认定为具有显而易见性。
因此,CAFA维持了PTAB的无效裁定。休斯表示CAFA并未发现PTAB的裁决有任何可逆转的错误。
在第二起案件中,PTAB在双方复议程序中认定Steuben的第6481468B1号专利的一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显而易见性,雀巢对该裁决提出异议。
雀巢称,PTAB对“无菌”(aseptic)和“杀菌消毒”(aseptically
disinfecting)的解读是错误的。
雀巢之前就对PTAB在另一起涉及Steuben的双方复议程序对“无菌”的解读表示反对。在该起纠纷中,CAFA推翻了PTAB的解读并认为“无菌”指的是“FDA无菌水平”。
在第二起判决中,CAFA判定保护一方不必对之前诉讼中已审理的问题再次提诉的间接禁反言(collateral
estoppel)适用于现有案件,因此雀巢不需要重新对Steuben案中已解决的问题再提及讨论。
休斯表示,Steuben在之前的诉讼中拥有充分、公平的机会对“无菌”应作如何理解提出辩论。
CAFA推翻了PTAB维持第6481468B1号专利权利要求的裁定并将此案发回重审,并认定“无菌”应解读为“FDA无菌水平”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