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网易诉多益知识产权纠纷案发回重审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8-01-03 | 4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网易”)起诉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益”)侵权一案,作出二审裁定。

裁定结果为:

一、撤销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2015)粤知法著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

二、案件发回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重审。

案情回顾:

20152月,网易起诉多益,指控《神武》游戏涉嫌侵权其《梦幻西游》产品。网易认为,2009年开始,多益公司推出《神武》端游,从整个游戏架构、产品特征、游戏体系、门派技能、玩法、人物角色等各方面全面抄袭《梦幻西游》;2014年,多益在端游的基础上推出了继承该等侵权元素的同名手游《神武》。

20169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神武》端游以及手游构成侵犯网易《梦幻西游》著作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被告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网易1500万元。该判赔金额创下了国内同类案件的最高记录。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判决中作出如下认定:

1《梦幻西游》门派技能法术装备特技介绍文字作品具有独创性,应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神武》游戏使用与该文字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文字并将游戏提供给玩家在线游玩,侵犯了网易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神武》游戏在与《梦幻西游》游戏的游戏类型、游戏故事题材、人物造型风格三方面相同的基础上,《神武》游戏又在游戏词汇、种族及角色、门派体系、技能体系、装备体系以及相互关系等核心游戏元素方面与《梦幻西游》高度近似,已经超出机缘巧合、参考借鉴的合理范围,是多益刻意模仿所致,《神武》存在有攀附《梦幻西游》知名度的不正当竞争之故意。

3、由于《神武》游戏和《梦幻西游》游戏的相似性,《梦幻西游》的玩家无需过多调适即可适应《神武》游戏的游戏界面和规则,使前者被后者替代选择的风险大增。而且《梦幻西游》游戏已经积累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场竞争优势较大,《神武》游戏恶意抄袭《梦幻西游》游戏的核心游戏元素,将改变《梦幻西游》已有玩家对游戏原有的生存和成长的过程体验,降低玩家对《梦幻西游》的黏着度,削弱其竞争游戏,属于搭便车坐享同行业良性竞争者劳动成果,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多益公司停止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网易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

多益网络认为,神武系列产品系其自2010年起独立自主研发自主运营的游戏产品。《神武手游》脱胎于《神武逍遥外传》,《神武逍遥外传》脱胎于《逍遥传说》,《逍遥传说》又脱胎于《梦想世界》。几款游戏都是徐波自行开发运营,因此,《神武》的各种游戏元素和系统均为徐波研发创新,多益对《神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此案一审判决后,多益网络发表了《游戏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网易诉多益一案解析》一文,列举了20条理由,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将继续上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