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黄从珍庭长分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新成果”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9-03-06 | 9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32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黄从珍庭长于法学院C519教室向我院台湾博士研究生分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新成果。




作为资深司法实践工作者,黄从珍庭长在授课过程中结合自己实践经验主要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的新发展和审判新动向两个方面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问题和学员作了深入探讨。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的新发展”的介绍中,黄从珍庭长首先概括了中国大陆知识产权法庭设置的背景,紧接着讲述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及十八家知识产权法庭的情况,然后结合当前的时事热点,就完善诉讼机制中的证据规则和侵权赔偿制度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新动向”这一板块中,黄庭长结合自身的参会经验,重点和学员探讨了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审判、KTV   面临的严峻问题和涉外定牌加工出现的新问题。其中,以高通诉魅族诉讼为例,黄庭长指出,对于公司而言,诉讼并非最好的投资,协调或为较好的处理方式。

最后,黄庭长还对实务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学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福建山姆贸易有限公司等案件,黄庭长就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认定和判令停止使用这两个核心问题进行了讲解。

在整个授课过程中,黄从珍庭长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当前的热点案例,为全体学员带来了一场知识的盛宴,学员也围绕相关话题进行了提问并展开了积极的讨论。授课在全体学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