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厦门大学一带一路发展论坛知识产权分论坛成功举办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9-05-07 | 1528 次浏览 | 分享到:

(记者 郭壬癸 报道 汪超 摄影) 阳春花开时正好,鸿儒共话知产道。2019428日至29日,第二届厦门大学一带一路发展论坛知识产权分论坛在厦门大学科学艺术中心隆重举行。本次知识产权分论坛共分为四个主题。28日下午,来自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围绕“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业秘密保护以及著作权法制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研讨。



主题一是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商业秘密保护,由新加坡管理大学刘孔中教授主持。首先,由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应向健先生发布《中国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报告中指出商业秘密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企业职工侵权案件占比较高。然后,多位嘉宾纷纷进行了演讲。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宋健法官作了《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认定的思考》的演讲,对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重大损失的认定进行了分析。华东政法大学黄武双教授作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的演讲,对商业秘密案件中何为“不正当获取”、“共同侵权认定”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湘潭大学肖冬梅教授作了《云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以云取证为视角》的演讲,对云中商业秘密的认定、商业秘密侵权的云取证等问题进行了讲述。品牌保护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刘淼副主席作了《从企业角度看商业秘密保护的民刑交叉问题》的演讲,他指出先民后刑还是先刑后民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对于此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三审合一”。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明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张广良教授以及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德成律师对嘉宾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主题二是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著作权法制,由中国人民大学郭禾教授主持。在介绍完演讲嘉宾后,五位演讲嘉宾纷纷上台作了演讲。巴黎政治大学塞维琳·迪索利耶教授作了《欧盟版权法改革》的演讲,对欧盟版权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如2019年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进行了讲述。开姆尼茨科技大学教授达格玛·格斯曼-努赛尔教授作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法——人工智能带来的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的演讲,对人工智能可否创作著作权法意义的作品以及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专利法意义的创造性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清华大学蒋舸副教授作了《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关系——以图式的认知经济性为分析视角》的演讲,她认为兜底规范被频繁用于调整新型创新活动的现象引发了顾虑,但停留在本体论层面的研究并不能为纠偏提供完善的指引,并对此问题发表了见解。品牌保护委员会最佳案例委员会张宏恺副主席作了《内容行业的一些著作权问题》的演讲,对中国版权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了介绍,并对公司内部版权保护策略进行了分析。厦门大学董慧娟副教授以《“一带一路”背景下版权贸易发展问题探讨》为题进行了演讲,她介绍了“一带一路”国家的版权制度差异,并对版权贸易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最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孙国瑞教授、深圳大学朱谢群教授对嘉宾的演讲作了精彩的点评。




 429日上午,该阶段的会议分为两个主题,分别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专利保护、“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商标与品牌保护。来自海内外的专家学者继续荟萃一堂、各抒高见。主题三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专利保护,由台湾智慧财产教育基金会会长、台湾政治大学名誉教授刘江彬先生主持。在简要对五位演讲嘉宾进行了介绍后,演讲嘉宾纷纷上台进行了演讲。韩国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首席审查员金周燮先生作了《“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战略》的演讲,在对德国、美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专利制度、专利诉讼制度以及文化进行了比较后,他认为各国的专利制度、专利诉讼程序以及文化差异大,因此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日本名古屋大学铃木将文教授作了《日本法背景下的跨境专利侵权》的演讲,他指出日本的专利法对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有特殊规定,特别是共同侵权方面,如对间接侵权人一般不给予禁令,以避免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赔偿数额重复计算问题。Lakshmikumaran&Sridharan律师事务所班加罗尔知识产权分部康帕尔·雷主任作了《印度专利实务概述》的演讲,她指出印度的专利法注重保护公共利益,如强制许可制度。印度在获得专利授权方面存在众多障碍,在专利授权程序上也有特殊规定。厦门大学龙小宁教授作了《“一带一路”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境外直接投资》的演讲,她指出知识产权保护与直接投资并不当然具有正相关关系,会因为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当前“一带一路”的直接投资应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的联通,中国的重点应不是推行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而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厦门大学李晶助理教授作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专利维权保险创新机制研究》的演讲,她指出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存在差异的现状,可采取专利维权保险制度以分散投资风险。随后,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马一德先生、华中师范大学刘华教授纷纷作出了精彩的点评。




主题四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商标与品牌保护,由品牌保护委员会王志平副主席主持。在对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进行简要介绍后,演讲嘉宾纷纷上台进行了精彩的演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王太平教授作了《“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之完善》的演讲,他指出国外注册、而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应给予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也应给予跨类保护,条件必须是本类已驰名,在其他类别也广为知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黄从珍庭长作了《“一带一路”下商标保护新问题》的演讲,对OEM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了分析并发表了相应的见解。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陈璐璐法官作了《电子商务环境下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审理的思考》的演讲,他指出商标维权批量诉讼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电子商务环境下商标侵权案件中举证出现了新特点。SIPS康美莲·安德希尔律师作了《恶意注册以及中国其他商标热点问题》的演讲,她指出大多数国家对于商标注册有“使用”或“使用意图”的要求,但中国未存在此要求。另外,“恶意”的证明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随后,厦门大学林秀芹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彭学龙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邓宏光教授纷纷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429日上午的会议嘉宾们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百家争鸣,使得与会人员享受了一场学术与实务盛宴。最后,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