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博士生专班|林秀芹教授为我院台湾博士生讲授《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及其适用》课程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9-10-13 | 1333 次浏览 | 分享到:

  1012日下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为台湾博士生专班学员讲授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及其适用专题课程。林院长主要从时代背景、历史演进、性质和特征等方面详细讲述了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并介绍了最研究动态。


  首先,林院长指出,全球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国内亦面临着经济转型压力,我们应结合经济发展形态脉络来审视当前行业环境,并且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知识比重与经济体量呈正相关增长态势较为明显。鉴于在座学员大多来自管理岗位,林院长将讲授内容与企业管理知识相结合,展示了知识经济下产业端与收益图,并总结了现代企业进步的四个阶段。林院长认为当前境内多数企业尚处于第一阶段,以制造业为主导,并且缺乏对于市场转型、行业升级等风险的抵抗力;而部分台湾地区企业已步入产品设计、研发为主导的第二阶段;此外,一些境内企业已经晋级至第三阶段,趋于稳定,并掌握部分知识产权,典型代表有华为、海尔;第四阶段则是如英特尔等企业采取的知识产权、企业标准和品牌效应齐头并进战略。


  随后,林院长以“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转播案”为例,分析了作品认定的界限,并且在结合国外的案例和学理的基础上,详尽阐述了知识产权相关概念和保护路径。

  最后,林院长对学员在博士生阶段的学习提出了几点建议:林院长认为宜把攻读博士学位看作一种精神升华。做学问不能仅仅停留在现象表述,而应养成学会运用抽象理论的思维惯性。林院长希望大家不要把学术训练当成机械任务,而是发自内心地思考自己的输出是否能为行业带来一定的“创造”,并且使自己具备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