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20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来源: | 作者:proe70355 | 发布时间: 2019-12-13 | 30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是集科研、教学、国际交流与社会服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研究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和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基于地缘优势,知识产权研究院近年来在海峡两岸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镇之一。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20年招收台湾、香港、澳门博士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如下:

  1. 申请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二、招生类别

    自费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

    三、学制和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制 4年。在校年限4 8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四、招生专业

    知识产权法学,参见“厦门大学2020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zs.xmu.edu.cn/2019/1126/c5799a388224/page.htm)。

    五、报名程序

    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并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9121-20191220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191227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六、初审及考核选拔程序

    1.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我院进行资格复审。研究院收到考生的报名资料和补充资料后,由院系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研究院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核名单报招生办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2.考核前资格复审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知识产权研究院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体检表(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3.组织面(笔)试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一般安排在3-4月份,具体时间以我院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面试: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工作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且要指派专门的秘书做录音,笔录等。

    3)专家组综合评价:专家组根据考生分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等综合素质,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七、录取

    知识产权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笔()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申请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7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者:学生需在715日前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gatzs@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九、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联系电话:吴老师 +86 (0)592 2189449传真:+86 (0)592 2182729

    网址:http://www.iprixmu.com/  E-mailwyx@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C218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2187199 2188375;传真:+86-592-2180256

    Emailgat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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