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时间: 2020-03-25 | 20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为保障2020年本科毕业班各项教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课程教学与毕业论文工作

1.课程教学与考试

本学期毕业班教学安排总体不变,217日起按课表开展各项线上教学活动,尽最大努力保证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各学院应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所有毕业班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必须在66日(16周)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好毕业生考试工作,并按照《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课程考试的命题、出卷、考试、监考、试卷评阅、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重修考试考核标准应与非重修考试一致,严禁清考。

2.毕业论文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应于202066

16周)前完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依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内容等,对确因疫情导致实习实践环节缺失无法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可采取毕业综合考试等其他形式进行毕业考核。加强指导,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3.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毕业生的课程及论文成绩录入时间安排与主修专业要求一致。

4.实习实训工作

对因疫情中止、暂停的毕业班学生实习,可通过延期开

展、依托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开展线上实习实训或其他实践教学方式代替等形式妥善解决,必要时可适当调整毕业条件中的实习学分、时间等考核要求,让毕业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调整方案应报学校批准。实习教学安排、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应于202066日(16周)前完成。

5. 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摸底毕业班创新学分取得情况,认真做好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本项工作要求在5月下旬前完成。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

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应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学生毕业时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件1)达标测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身体素质、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的测试,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课外体育锻炼。本项工作要求在66日前完成。

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1.各学院应成立有分管教学副院长参加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毕业资格审查与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请于417日前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学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ophyyou@xmu.edu.cn

2.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应并仔细核查、摸清2020届本科毕业生预计不能如期毕业的原因,预先做好解决方案。并于320日以前加盖学院公章报送《2020届毕业班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给学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ophyyou@xmu.edu.cn

3.各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应按照《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176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七章有关规定,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逐一审定,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毕业、结业、肄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初审意见。

1)根据《关于确认2020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学籍状态的通知》(附件4),再次核对、确认2020届本科毕业班学生的学籍状态,保证毕业审核数据的准确性,有问题须及时处理。

2)根据《规定》第四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所获学分达到培养方案总学分数90%者准予结业。

未达到最长在校年限、选择办理结业的学生需由学生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务人员应将延长学习年限与先结业、后换证的权益区别告知学生后方可办理:结业生一年内可申请按所缺课程学分数缴费重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根据《规定》第四十二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且所修学分数达8学分以上的学生,按其实际完成的学业年限发给肄业证书,以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请各学院核查在籍本科生是否达到肄业要求,达到肄业要求的申请肄业之前须办理退学手续;2020届预计毕业生申请第一批肄业的须在530日之前办理退学申请。

4)未能在66日之前完成所有学业要求的毕业班学生,其个别课程(一般限两门以内)不及格或缺个别学分者,允许在今年短学期参加重修或补修,且这类学生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少数范围内。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参加今年第二批毕业生业务审查。

5)尚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每次只能申请延长一年,且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等)不能超出其学制两年(即四年制本科生不超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不超出七年)。

6)根据《规定》第四十一条,2019届结业生如补修课程、重修课程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请各系对2019届结业生逐一通知、落实符合条件者,并填写《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见附件2),附上结业证书原件、学生换证申请书、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单、课程重修费收据复印件及院系意见。

未能在66日前参与换证审查的,其个别课程(一般限两门以内)不及格或缺个别学分者,允许在今年短学期参加重修或补修,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参加今年第二批毕业生业务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换证。

三、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准备

经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后,各学院应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讨论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各学院将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于612日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科。

各学院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申请毕业并授予学位、毕业拟不授予学位、结业、肄业、延长在校年限的学生名单汇总表

2)申请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申请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授予辅修学位名单汇总表

3)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附件5

42020届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

以上材料除第(3)、(4)项外,其余各项均在教务管理系统逐一确认名单,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学院教学院长、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批准、写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日期,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学务科,教务处汇总材料后正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四、证书核对与发放

请各学院务必完成毕业班学生的图像收集和校对工作。具体做好如下内容:

1.组织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学生于43日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图像信息。如图像不是本人,请由学生本人填写提交《图像信息数据勘误表》(附件7)电子版(附学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学院审核汇总后于43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指定邮箱:ganyajuan@xmu.edu.cn。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修改。

2. 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做好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学生图像采集工作。请学院指导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学生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8)采集图像。疫情地区无法到新华分社采集的,经学院同意、审核照片后,可以登录http://www.xinhuacu.com(大学生图像采集网)按要求提交照片和缴费。学院收齐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并在420日前将电子照片(用证件号命名)打包发到教务处指定邮箱:ganyajuan@xmu.edu.cn

3.证书信息核对。各院系按教务处通知,核对未盖章的各类证书内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完成证书照片粘贴。

4.证书领取。6月份(暂定,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领取相关证书及证书签领表。证书应由教学秘书本人前来领取。确实因故不能领取者,应有委托书并附上本人身份证以及证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毕业生材料归档

毕业班学生学籍总登记卡、学生成绩单、结业生换证登记表(见附件9)等材料是学生学籍情况和学业成绩的总记录,将作为永久档案归入档案馆。请教学秘书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教务处学籍管理文件等规定的要求,于毕业证书发放后一周内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修专业

1.学生名单;

2.学生学籍总登记卡(包括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开除学籍、注销学籍等曾有厦门大学学籍的学生);

3.学生成绩单(包括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开除学籍、注销学籍等曾有厦门大学学籍的学生);

4.结业生换证登记表(结业换证学生要重新归档学籍卡、成绩单);

5.交流生成绩单原件;

6.交流生学分转换审批表;

7.本科毕(结)业生名单、结业换证名单(签领表);

8.各种学籍异动材料,比如退学批复等;

9.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10.移交清单。

(二)辅修

1.学生名单;

2.学生成绩单(包括辅修退学的,只要有上过课,有成绩);

3.本科毕(结)业生辅修名单(签领表);

4.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5.移交清单。

(三)来我校交流的学生材料

1.学生名单;

2.学生成绩单。

必须强调,毕业生毕业审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耐心热情的服务精神,严格按照2020年毕业生教务工作流程安排(见附件10)认真做好今年毕业审查工作。在毕业审查时,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坚持原则,确保毕业生业务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对于在毕业审查工作中因工作疏忽行为而造成工作失误,将依据《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尽可能降低疫情影响、保障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及时毕业、获得学位,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将视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和精神有所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留意教务处网站通知。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2.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信息汇总表

3.2020届毕业班学生情况统计表

4.关于确认2020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学籍状态的通知

5.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

6.厦门大学2020届因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7.图像信息数据勘误表

8.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9.厦门大学本科结业生换证登记表

10.2020年毕业生教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包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ar

                      

 

                                 

教务处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