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知识产权研究院“新华知识产权奖助学金”、“新华论文奖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06-16 | 1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支持知识产权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学习努力但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生潜心向学,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设立奖助学金。2020年,我院将评选颁发“新华知识产权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新华奖学金”)、“新华知识产权学业助学金”(以下简称“新华助学金”)、“新华知识产权论文奖学金”(以下简称“论文奖学金”)三项。现将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

1.“新华奖学金”项目的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综合考虑学业背景、入学以来的成绩优异等情况。

2.“新华助学金”项目的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综合考虑学业背景、入学以来的成绩达标、家庭经济等情况。

3.“论文奖学金”项目主要奖励以新华机构提供的专题研究方向完成论文或由导师推荐经新华机构认可已发表论文的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20年主要评选奖励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评人员最多可提交2篇。

二、奖助学金的评选名额

1.“新华奖学金”:7名,其中一等奖1名(8000元/名)、二等奖2名(5000元/名)、三等奖4名(3000元/名)。

2.“新华助学金”:3名,每人资助3000元

3.“论文奖学金”:6名,其中硕士生一等奖1名(5000元/名),硕士生二等奖2名(2500元/名);博士生一等奖1名(5000元/名);博士生二等奖2名(2500元/名)。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申请院级奖助学金,应当符合下列评审条件:

1.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律;热心公益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学生。

3.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助学金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刻苦、成绩较好的学生
   四、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

1.申报奖学金的,填写《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于202062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ip@xmu.edu.cn,逾期不候。学习成绩计算参照校级奖学金的相关要求执行。申报者在同一学年度内已经获得校级或院级奖学金的,不再申报本次院级奖学金。

2.申报助学金的,填写《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于202062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ip@xmu.edu.cn,逾期不候。助学金具体评定结果以班级民主评议和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审议结果为准,通知及评定结果由本班班长告知申请者本人。

3.申报论文奖的,填写《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论文奖申请表》(附件3),连同参评论文扫描件(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202062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ip@xmu.edu.cn,逾期不候。

(二)班级审查:各班班长对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的表格进行初步审查,助学金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所有奖助学金申报材料于622日上午前发至ip@xmu.edu.cn

(三)研究院推荐:研究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于630日前确定院级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然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新华机构确认: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院报送新华机构审查确认,并择时颁发奖助学金。

特此通知。
   

联系人老师,电话:2182729 ,邮箱:ip@xmu.edu.cn

 

附件1: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论文奖申请表

附件4:厦门大学“新华知识产权学业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5:厦门大学“新华知识产权论文奖学金”评选办法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