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龙小宁教授,常年招收3-5名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研究工作,具体研究项目包括标准必要专利(SEP)的经济研究、创新网络的发展与趋势研究、知识产权产品定价与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一带一路”愿景中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等。
一、导师信息
龙小宁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China Economic Review及《中国经济问题》联合主编。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硕士,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经济学博士,2001-2011年于Colgate University任教(获终身职),2011年起任厦门大学教授、博导。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的经济分析,成果发表于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等国内外期刊,并合著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China: Winners and Losers。获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Glenn Campbell and Rita Ricardo-Campbell国家奖金(2005年)、第六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2016年),被评为厦门大学“我最喜爱的十位老师”(2015年)。指导培养过二十余名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毕业后任教于巴黎经济学院、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国际、国内高校。
二、招收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2. 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经济、管理、数据科学或法学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我国境内人员若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亦可申请;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高水平的文字表达能力,符合流动站招收要求。
三、岗位要求
1. 在创新和知识产权领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并发表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2. 参与导师的研究项目,完成相关的科研任务,并共同署名发表论文;
3. 博士后入站后30%的时间从事独立研究,50%的时间从事合作研究,20%的时间参与其他服务。
四、 薪资待遇与政策支持
1. 薪酬:16万元/年起(税前), 学校为博士后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 住房:可选择入住博士后公寓或领取租房补贴;
3. 博士后子女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园、入学;
4. 学术头衔: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助理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学术头衔,特别优秀者,可申报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给予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
5. 对外交流:在站期间可根据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出国(境)期限可长达一年;
6. 留校任职:在站期间可应聘学校教职,学校选聘优秀博士后留校任教;
7. 奖励: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将获得“一带一路”研究院提供的4万元/年(税前)补贴,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高水平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在站2年期间,每人每月给予8000元奖励,入选其他国家、福建省人才资助计划者还将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见附表);
8. 科研经费:入站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5-18万)。
五、报名要求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电子版)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发表论文情况以及三位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2.拟选课题研究计划书(5000字左右,最多可选报两个课题,按课题提交研究计划书);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博士论文、两篇代表作的电子版(应届毕业博士生可不提交博士论文);
5.个人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请严格执行,否则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1.请将以上报名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中,该文件夹请以应聘人姓名命名;
2.将文件夹以“XXX(姓名).rar”压缩文件形式作为电子邮件附件提交;
3.“XXX(姓名).rar”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4.报名邮件主题:“XX大学-XXX(姓名)应聘龙小宁教授课题组博士后”;
5. 报名材料仅接收电子版,请按要求发送至邮箱:caolin930@xmu.edu.cn。
(三)后续流程
材料投送一周内会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申请人,并告知进展情况。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我们将仅作招聘之用,并尊重个人隐私,严格保密。
联系人:曹老师
电子邮箱:caolin930@xmu.edu.cn
咨询电话:0592-2182729
附表:相关博士后人才支持计划列表
序号 |
类型 |
主要支持措施 |
1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
资助期:2年国家资助63万元/两年,其中40万元为薪酬,2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学校额外再奖励8000元/月 |
2 |
香江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内地资助一年:36万元人民币港方资助一年:36万元港币 |
3 |
澳门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内地资助一年:30万元人民币澳方资助一年:36万元澳门元 |
4 |
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
资助期:2年国家资助:每年20万元学校资助:每年10万元 |
5 |
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
资助期:2年第一年:国家资助30万元第二年: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
6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资助期:2年中方提供:30万元德方提供:1500欧元/月 |
7 |
福建省海峡博士后资助计划 |
资助期:A类 2年;B类 1年 1.理工农医科:每年至少26万元,其中10万元为科研基金,至少16万元为薪酬(具体薪酬根据导师配套费用确定) 2.社文科:每年至少21万元,其中5万元为科研基金,至少16万元为薪酬(具体薪酬根据导师配套费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