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启动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1-04-26 | 109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主题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 
     
     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提升厦门大学公众知识产权意识,4月20—26日,厦门大学将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迎接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活动期间,通过学术论坛、园游会、主题讲座、书展等接地气、聚人气、有温度的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大力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进一步增强高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此次活动由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厦门大学科技处、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厦门大学WIPO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主办,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厦门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承办,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知识产权工作站协办。 

     
     4月20日,主办方组织师生前往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参与庭审旁听学习。此次庭审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热门话题——不正当竞争纠纷,围绕网络服务经营者在互联网时代的经营方式与竞争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展开。通过庭审旁听,我院师生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更加深入,收获颇丰。


案情简介:

     
     两案原告诉称,厦门固乔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维护的“固乔视频助手”(以下简称固乔软件)可以下载并搬运原告经营的涉案腾讯软件中的视频内容,破坏了原告软件的正常运行,损害了原告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武平县固乔软件经营部对固乔软件进行宣传、推广和下载,构成共同侵权。

      
     故请求法院: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二被告连续30日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为二原告消除影响;3.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