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1-06-10 | 1856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识产权研究院全院教职工:

根据《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知识产权研究院教职工均可申报本奖。

、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申报者应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研究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研究院作出贡献。

三、奖项设置

设立科研奖4-5名,教学奖4-5名,管理类1-3名,突出贡献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者如实填写《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申请表》,于6月15日前连同附件材料纸质版送交研究院审查;

2.研究院根据申报表格组织评奖委员会评定;

3.研究院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申请表

 

 

                                   知识产权研究院

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