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研究院全院教职工:
根据《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知识产权研究院教职工均可申报本奖。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申报者应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研究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研究院作出贡献。
三、奖项设置
设立科研奖4-5名,教学奖4-5名,管理类1-3名,突出贡献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者如实填写《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申请表》,于6月15日前连同附件材料纸质版送交研究院审查;
2.研究院根据申报表格组织评奖委员会评定;
3.研究院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奖教金申请表
知识产权研究院
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