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德教授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25年)》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1-11-15 | 204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调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地位,为我国今后知识产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如何进一步理解《纲要》的具体内容?在11月13日我院举行的学术讲座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对此做出了专题解读。


本场讲座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担任主持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以及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二级高级法官陈一龙,我院龙小宁教授、董慧娟副教授、罗立国副教授、朱冬副教授、周璐助理教授、杨正宇助理教授以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魏立舟助理教授,以及知识产权研究院二十余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场讲座。

 

李明德教授的解读整体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引言、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叙述条理清晰、循循善诱。现场反响热烈,不少与会者与李教授积极交流,或是拿着纸笔不停记录李教授的“金句”。


在讲座的引言中,李明德教授通过引用我国2019年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3%的数据,肯定了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指出了我国相较于美国在专利的审查质量上的不足,李明德教授认为国际上的高质量专利概念有别于国内的定义,美国等其他国家更强调专利的审查质量。李明徳教授认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应当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相关指标更加注重质量的引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在制度完善部分中,李明德教授介绍了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研究情况,以及知识产权法典化、商业秘密法典颁布、三法分立的可能性,并与欧盟和日本相关的知产立法进行对比,欧盟和日本仅对发明称呼为专利,而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称呼为权利。


同时,李明徳教授在讲座中也重点介绍了其从事知识产权研究数十年以来,对专利权法和著作权法领域中从过去到现在所出现的热点话题的看法,例如人工智能作品、大数据、电脑字体、体育赛事直播、游戏直播等热点话题的研究,李明德教授建议年轻的老师和学生们不要盲目追赶热点问题,而要认清热点问题的本质,部分研究实际上只是更换了研究的术语,本质是同样的问题。知产研究应当回到问题的出发点,落在对知识产权法基本问题的研究上。例如关于近两年的持续热点话题——游戏直播的著作权属性,对该问题的研究首先要明确研究者本人所主张的独创性标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独创性标准并不相同,大陆法系采用较高的独创性判定标准,而英美法系则采用较低的独创性判定标准,新话题同样也应当落在对著作权法基本问题的研究上。


紧接着,李明德教授在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部分中,重点分析了把知识产权纳入司法轨道还是行政轨道的问题。他在发言中认为我国应当把知识产权更多纳入司法轨道而非行政轨道。再次,李明德教授梳理了我国近些年知识产权司法的发展,并认为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不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知识产权维权选择。


在文化自觉部分中,李明德教授重点梳理了中外知产的历史发展脉络,指出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于西欧,而中国则于1978年以后才引入知识产权制度。


在最后的开放共赢部分中,李明德教授重点强调了知产保护工作中专利的中心地位,认为如果对专利的重视不够,那么就很难说进入了知识产权的春天,而是还在迈向春天的路上。他在分析中指出美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中大概是20%商标、20%版权、60%专利,而我国知产法院的司法配置更集中在版权和商标,专利的司法保护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总结环节中,林秀芹教授以“云淡风轻功底深,轻描淡写法与典”概括了李明德教授的整场讲座,并认为李明德教授的解读给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的沃土里播种下了丰富的、智慧的种子,留待他日生根发芽成长为茁壮大树,为知产研究贡献更大的力量。本场讲座最终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