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位教师受邀出席“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商标保护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培训班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2-12-29 | 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产院讯 2022年11月23日下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承办,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厦门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协办的“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商标保护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培训班在厦门自贸区内知识产权 CBD一楼成功举办。我院林秀芹院长、朱冬副教授、董慧娟副教授、李晶助理教授、杨正宇助理教授参与本次研讨会暨培训班并发表讲话。

   

    讲座伊始,林秀芹院长与现场听众互动,共同辨识阿拉伯语中的知名商标,生动得引出了域外公众对商标构成元素的差异化认知问题。同时以“伊利”案为例,呈现了欧洲和我国对中文商标确权的不同立场。随后,她概览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标立法情况,分析了不同区域国家加入《马德里协定》等国际条约的选择,着重展现了东南亚国家的商标特色制服。最后,林院长提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提前进行商标布局,针对不同国家制度调整策略,将商标的国际注册和国别注册相结合。

   

    朱冬副教授结合实践中商标恶意抢注的表现形式,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商标恶意抢注治理的实践发展,并分别从权利取得、权利行使和惩戒救济三个方面对商标恶意抢注治理的主要手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朱冬副教授指出,为了强化对商标恶意抢注的治理,《商标法》可以考虑引入具体规范对“恶意”本身进行单独评价,实践中亦应回归消费者标准打破对于商品服务类别认识的误区。

    

    董慧娟副教授围绕“商标恶意抢注治理的若干思考”这一主题,从”贵宾”文字商标权人的商业维权行为,表示出对我国司法实践在商标侵权损害赔偿中对实际使用证据的认定过于宽松的担忧,指出恶意商标注册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主张从严把握,对象征性使用类证据不予认可,董老师还结合新近的”真功夫”商标无效裁定及侵权纠纷等典型案例,提示企业警惕商标领域相关风险,维护权利的稳定性,并为企业海外市场商标布局提供了若干建议。

    

    李晶老师指出,安踏的商标出海之路,从企业微观的角度反映出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提升以及中国企业品牌意识的提高。李晶老师详细介绍了RCEP体系下驰名商标的加强保护、国际条约层面对恶意商标的明确规制以及地理标志的国际协同保护。在此背景下,我省应把握时机打击、纠正商标恶意抢注。其次应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的“走出去”。第三企业应主动优化海外商标布局,根据RCEP成员国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进行类型化处理,因地制宜制定商标保护战略。

    

    杨正宇老师结合近期判决的“古北水镇”案、“爱适宜”案,探讨了规制恶意申请商标行为的路径。他提出区分恶意申请的不同情形,反法仅对抢注公共资源等少数情形审慎介入,同时要平衡好商标确权撤销等行政秩序与反法介入的关系。

    

    本次研讨会暨培训班邀请了厦门大学专家学者、上海及厦门司法实务专家、知名企业代表等8位嘉宾,厦门两级检察院部分检察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相关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代表参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围绕“‘一带一路’视野下的商标战略”“涉外商标司法保护的实践分享”“平行进口的相关商标法律问题”“恶意申请商标行为的规制路径”“海外商标布局实践分享”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本次活动对提升创新型企业在涉外经贸合作过程中的商标战略意识和保护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解决企业在海外商标布局中存在的困难提供智力支持,获得圆满成功。

图片来源:“厦门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