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来源: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4-11-29 | 4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招生计划

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我院可根据学科需要和生源状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备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具有其他水平相当的英语成绩证明。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院2025年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我院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025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博士生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

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

林秀芹、乔永忠、王俊、董慧娟

知识产权法学

0301Z1

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理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与竞争;知识产权法的经济分析

龙小宁

知识产权管理

0201J5

创新、竞争与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理论与应用;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

1202J5

技术经济与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与制度;知识资本与价值评估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12月5日-202412月30日。

3.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51月3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寄送地址详见第九条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5)加盖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若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应提交说明);

(8)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9)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考生本人签名);

(10)科研成果一览表(列出代表性学术成果,考生本人签字),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不端行为检测报告(要求该报告为中国知网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全文对照版”报告单,考生在报告单首页空白处签字);

(11)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12)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以上(8)-(11)项须按照我院规定格式填报(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申请材料审核

(一)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材料审查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交由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

材料审查组根据事先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查结果进行审议,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入围考核名单经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同意备案后将在我院官网公示。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硕士学生证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其他报考材料证明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分三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列入考核总成绩)、外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10%)、专业考核(占考核总成绩90%)。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形式为撰写政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列入考核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全院统一考核,不区分专业。考核形式为笔试,通过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外语考核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10%。

3.专业考核

考核形式由我院二级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根据学科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各专业考核方式如下表。

                    2025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博士生各专业考核方式

专业

专业基础

综合素质

知识产权法学

笔试

面试

知识产权管理

笔试

面试

专业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90%。

专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素质(占考核总成绩50%):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外语水平、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专业基础(占考核总成绩40%):对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依照考核总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拟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和考核总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拟录取结果由“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审核后在我院网站公示。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七、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体检表。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日程安排

以下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网站实时通知。

日期

招生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5日-

2024年12月30日

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

2025年1月3日前

所有考生须将报考材料寄达(请用EMS或顺丰邮寄)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2025年1月10日前

审核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确认。

2025年3月20日前

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2025年3月31日前

公示拟录取名单,完成考核录取。

  

九、联系方式

(一)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2729

E-mail:linxin@xmu.edu.cn

网址:http://www.iprixmu.com

材料寄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C215林老师收,邮编:361005。

申诉电话:0592-2182729

(二)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4117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十、其他

本选拔办法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负责解释。

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

考生自述表

科研成果一览表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专家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