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院讯 为推动厦门市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及实务经验交流,为厦门市知识产权研究繁荣发展建言献策、献计发力,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面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论坛于2024年12月18日在厦门大学科学艺术中心厅举行。本次活动在厦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由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厦门大学)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承办。
一、开幕式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林秀芹担任开幕式主持人。林秀芹教授代表研究会对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针对本次年会的背景以及论坛主题的选择,林教授从国际背景、国内形势以及厦门实际三个角度展开叙述,对知识产权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指出针对厦门独有的地理、经济条件,研究会将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以及“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建构具有厦门特色的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林秀芹教授
厦门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厦门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包明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厦门市法学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咨政建言,开展学术交流,针对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创新成果转化等若干重大知识产权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凝聚共识,贡献力量,取得了丰硕成果。并表示希望研究会的工作进一步突出方向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突出研究工作的重点,主动融入厦门经济发展的大局,不断促进专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进一步打造好特色品牌,围绕研究会的职能定位,聚焦厦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李包明副会长
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助理教授杨正宇对研究会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展开汇报。杨正宇秘书长表示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2024年在厦门市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厦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共完成完善研究会内部机制的构成,举办、协办各类学术会议,助推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助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探索社会服务与合作这五项工作。
杨正宇助理教授
二、主题发言
主题发言环节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顾问丁丽瑛主持。本环节之初,丁丽瑛教授强调,本次主题发言的核心聚焦于“以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保护创新的目的在于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与新质生产力具有密切的关系,知识产权可以赋能和整合其他生产要素,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丁丽瑛教授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商标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一级调研员,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永明对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回顾,分享其对于“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考和建议。郭永明副会长提出,应当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破除新质生产力发展障碍;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营造新质生产力创新环境;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优化新质生产力资源配置;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引育政策,注入新质生产力人才动能;聚焦知识产权两岸经济试点,助推新质生产力融合发展。
郭永明一级调研员
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叶鑫欣以“做优司法服务科技创新功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环境”为主题进行发言。首先,叶副庭长对五年来厦门法院强化司法审判,促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接着,他重点介绍了全国首创的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的工作成效以及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举措;最后,他对面向新质生产力的知识产权治理范式进行了展望,提出了知识产权“生成式治理”的概念,对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进行了建言献策。
叶鑫欣副庭长
厦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河以“持续做强三大支撑,加速生成知识产权保护战斗力”为主题进行发言。他回顾了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果。黄副支队长指出,目前厦门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持续做强专业力量、科技手段、共治机制这三大支撑,推动加速生成知识产权保护战斗力。
黄河副支队长
上海邦信阳(厦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陈震提出,在顺应新质生产力时代背景下,版权国际保护可进行平台化建设,借鉴“科技无国界”理念,依托云计算、AI、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打造“区块链+物证+司法协同”的创新模式。目前,已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指导下成立了“海丝影视文化产业保护中心”。该中心全面覆盖作品从制作到交易各阶段,为短剧资产持有者、发行平台及数字资产使用者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权利保护方案。借助全域区块链技术,中心为影视作品海外传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陈震主任
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胡雨洁以“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边界与利益平衡——以成长期品牌的保护与风险防范为视角”为主题进行发言。胡主任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详细阐释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延伸范围认定的考量因素,并就成长期品牌的保护和风险防范给出了建议。她认为在品牌构建和商标注册时应当自主设计、合理审查,在品牌发展和企业成长中应当关注动态、合理避让,遭遇侵权纠纷时应当积极应诉、及时维权。
胡雨洁主任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博士生,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王轩以Compulife Software, Inc. v. Newman案为中心,分享了“半公开”企业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限度。王轩博士生通过Compulife Software, Inc. v. Newman案的介绍,引入了如何认定企业数据集合的秘密性这一主题,并比较分析了中美将数据产品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的不同案件,进而对于我国保护企业数据的更优路径进行反思与总结。
王轩博士生
丁丽瑛教授对本环节进行总结:知识产权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营造知识产权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主导地位。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样需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为我国国际竞争力的跃升提供强大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提供有效的机制支撑。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版权国际保护的平台化,是推动版权生态建设,拓展版权产业发展空间,完善版权保护协同治理有效方案之一。在商标领域中,驰名商标无疑最接近新质生产力要求,从企业品牌战略和风险防范出发,实证分析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边界与利益平衡,具有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数据已经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和新引擎,而由此引发的诉争极为激烈和频繁。美国Compulife软件公司诉纽曼案的判决表明用户可以访问的公开信息,在一定情形下仍然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运用商业秘密保护处理因不正当的数据抓取而引发的纠纷,可以丰富和拓展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适用。
三、圆桌讨论
圆桌论坛环节由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福建省法学会海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罗施福教授担任主持人。
罗施福教授
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闽江学者,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顾问张冬教授首先阐述了本次年会选题“面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独特价值和研究重点;其次,提出嘉宾在商标运营与争议认定、国际版权平台、司法协同建设方面的精彩发言都是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化的现实回应;进而,特别提到生成式协同治理是一种高价值知识产权高效综合管理改革的有益尝试;最后,张教授建议研究会在司法保护、市场创新及法制优化的衔接共建上,继续深耕,持续助力厦门高质量高效率的法治建设。
张冬教授
信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庄甘露律师对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进行了分享。庄律师倾向于黄奇帆先生对新质生产力的解释,指向新制造、新服务和新业态,其中,“新制造”主要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体包括新的科学发现、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要素、新的制造技术、新的产品及用途;“新服务”的趋势体现在服务业在高端装备中的价值附加占比日趋上升等;“新业态”主要是指全球化和数字化。同时,基于新质生产力“创新”的特点,她强调了知识产权对保护创新激励首发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践行者,可以聚焦新质生产力的细分领域,深入研究特定不同产业创新保护的特有性;并且,在新质生产力的保护中,对于可能存在的侵权破坏行为,司法保护显得尤其重要,民事侵权赔偿和刑事责任一样,应给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人划出底线。
庄甘露副主任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缘缘庭长认为对新质生产力概念的理解,应当挣脱思想枷锁,从文化自信的角度进行理解。这意味着新质生产力不仅仅包括前瞻性技术所产生的新兴事物,还应当包括传统理念、制度的新解读、新发展。李庭长以厦门中院协同保护机制创新为例指出,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水平,应当鼓励打造司法共同体,加强司法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
李缘缘庭长
美图公司法务副总裁,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陈劲松表示,美图公司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践行者,尤其体现在数字视觉大模型领域,并以美图公司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创新研发为例,诠释了创新是新质生产力成长的关键,进而引发保护创新的思考。他认为,应鼓励对版权和数据保护模式的积极有益探索,摆脱传统保护模式桎梏。例如,在数据领域探索区分场景化的保护路径;在版权角度,则进一步讨论版权内容在科技研发等特殊领域的著作权保护方式和免责要件,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作品内容对AI等新质生产力的赋能。
陈劲松副总裁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董慧娟对所有与会嘉宾的莅临表示由衷感谢,并对各位发言人的精彩分享作了简要总结。董慧娟副教授表示,本次年会在李包明副会长的指导下,紧扣主题,体现了多元化和前瞻性等鲜明特点,欢迎更多产业界的声音,希望能开展更多对话与交流,面向现实产业需求,聚集实务中新问题与疑难问题,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 希望大家加强联系,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将研究会打造成一个更紧密的学术共同体,同时祝福研究会发展越来越好。
董慧娟副教授
四、总结发言
林秀芹教授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希望研究会全体同仁携手并进,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专业的精神共同书写知识产权研究的新篇章;也希望本次论坛成为大家交流思想、碰撞火花的平台,在互动与探讨中共同成长,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厦门知识产权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