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院讯 2025年11月24日上午,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艾哈迈德・易卜拉欣法学院院长 Ida Madieha bt. Abdul Ghani Azmi 教授应邀开展专题讲座,聚焦 “人工智能时代亚洲知识产权与创意产业:多元性与统一性” 主题。Ida教授目前也是吉隆坡仲裁中心及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域名仲裁员,曾为 ILKAB 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区域贸易政策项目担任特邀专家。她深耕知识产权与网络法领域,著述与学术发声颇丰,主导马来西亚《网络安全法案》《综合数据共享法案》等关键立法,长期为WIPO提供多国 IP 相关咨询,兼具学术、立法及国际仲裁领域深厚资历与丰富实践经验。本次讲座由知识产权研究院龙小宁教授主持,李晶助理教授和杨正宇助理教授参与与谈,来自知识产权研究院和法学院的硕士、博士参加此次讲座。

Ida教授系统阐释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争议。她指出,AI已深度融入创意产业,从论文撰写、图像生成到商标设计,成为高效工具,但“AI 生成内容的版权认定”仍是全球法律难题。目前多数国家对纯AI生成内容的版权资格持保留态度,她援引洛克劳动理论,提出AI时代版权认定应转向“创造性劳动”,需明确人类在AI创作中的创意贡献阈值。
针对 AI 伦理与立法,Ida 教授介绍了马来西亚2024 年出台的国家政策,其核心原则涵盖公平、可靠安全、隐私保护、包容性等七大维度。她提到,马来西亚正推进相关立法,聚焦数据中心与云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规制,该法案将参考中国数据本地化等宝贵经验。同时,各国AI立法呈现出“求同存异”的特征,东盟国家虽遵循 WIPO、WTO相关条约,但会结合本土需求调整。关于AI法律责任,Ida教授强调“人类监督”的核心地位。她指出,AI无论作为工具还是“代理”,背后的人类主体均需承担责任,欧盟及马来西亚均否定AI独立法律人格的必要性,避免人类借AI规避责任。
问答环节,针对劳动理论在 AI 时代的适用问题,知识产权研究院杨正宇助理教授提出应从“足够劳动”转向“劳动质量”认定版权,并就能否构建混合责任体系进行提问。Ida教授回应称,劳动理论已发展为“创造性劳动理论”,AI 生成内容需证明人类创意贡献,责任层面应采用分层体系,根据设计者、使用者、平台方参与程度划分责任,平衡技术特性与责任追溯。
关于AI训练数据的使用,有学生询问数据训练是否构成合理使用。Ida教授表示,建立类似报酬机制具有合理性,但需区分公共领域与版权保护内容。LLM模型训练可参考文本数据挖掘的例外规定,非商业或特定目的使用多被认可,商业用途则需谨慎界定,避免损害原创动力。
针对AI撰写专利文件的质量影响及AI辅助审查应用,Ida教授回答时指出,AI可提升专利文件撰写效率,但需人工核查法定要求,规避AI“幻觉”导致的虚假引用问题。马来西亚目前尚未引入AI辅助专利审查,英国等国试点显示,该技术在图像类商标分类等场景仍存在准确性不足的局限。
此次讲座为中国和马来西亚知识产权领域搭建了高效交流平台,Ida教授的实践经验与前沿洞见,为AI时代相关法律规制提供了多元思路。未来,期待双方持续深化学术协作,聚焦创意产业与技术发展的法律痛点,共促区域知识产权体系完善,为全球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创新保护注入了更多跨域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