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挖掘,广泛探讨:知识产权研究院举办本学期第一期学术沙龙活动
来源: | 作者:proe70355 | 发布时间: 2015-11-23 | 90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1月19日晚,知识产权研究院2015-2016学年第一次学术沙龙在法学院C519教室成功举行。我院林秀芹教授、董慧娟副教授以及我院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沙龙。

 

我院在读博士生张贤伟首先对文献检索的相关知识向在座的各位同学进行了讲解与培训。随后,在读硕士生曹晓怡、曹宇君、肖定强三位同学分别围绕“微信商标之争”、“周乐伦诉NewBalance”、“东阿阿胶之争”这三个案例做了研究汇报。

 

曹晓怡认为,“微信商标之争”的判决结果有待商榷,事实上创博亚太公司获得“微信”的注册商标不会损害公共利益,腾讯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微信”商标,但要对创博亚太公司做出适当经济补偿。曹宇君同样对“周乐伦诉NewBalance”一案的一审判决持有异议,认为一审判决中的赔偿金9800万有失公允。肖定强则从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两个角度对“东阿阿胶之争”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由于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姿美堂公司的行为既未侵犯东阿阿胶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汇报完毕后,全场同学对案例展开了广泛的探讨,提出个人看法。例如博士生陈学宇在发言中表示,“微信商标之争”与“周乐伦诉NewBalance”案例之间有共同之处,都涉及了商标争议之中的”反向混淆“问题,但是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这与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在于维护商誉和稳定市场秩序有关。

 


最后,林秀芹教授对活动做一点评。林教授先对同学们研究问题的热情和积极性给予了充分地肯定,同时对同学们提出三点期望:首先,文献检索不能漫无目的,要明确需求,应尝试高效率的检索工具,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研究中不可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系统深入地理解和体会案例以及与案例相关的法条、立法精神等,要像剥洋葱一样找出研究对象的实质问题和关键所在;再次,不可闭门造车,要多交流、多沟通,提倡各种形式的学术探讨活动,在思维碰撞中发现解决问题的线索。

 

同学们表示,本次学术沙龙以“深入挖掘,广泛探讨”的形式开展,使他们的自身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等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研究院 张伟昌 曹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