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来源: | 作者:proe70355 | 发布时间: 2016-05-18 | 111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2“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及资格审查:523日,下午13:3014:00,地点法学院C215室。

2.复试时间:523日下午14:30开始,具体地点在报到时查询。

    3.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729;电子邮件:linshaoting@xmu.edu.cn

四、复试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在学证明)及复印件;

注:持在学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录取者,考生须在201681日前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luyue@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学生学位证书扫描件后向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若遇特殊情况请联系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2187199;联系传真:0592-2180256;电子邮箱:luyue@xmu.edu.cn;网站:http://zs.xmu.edu.cn

3) 同等学历考生还需提供:①已修六门及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并加盖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②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

5)体检表:可复试时在厦大医院检查,也可在复试后补交(体检请准备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如近期(六个月内)已在厦门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者,可直接提交有效体检表。

6)个人简历纸质版一式五份;

7)博士阶段研究计划(3000字以内)纸质版本一式五份,制作成的PPT电子版一份(可提前发送至linshaoting@xmu.edu.cn或资格审查当天通过U盘现场拷贝)

8)其他报考材料或证明材料,如外语证书、学术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其他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报到时向院系办公室缴交)。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16518

附件1:《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附件2:《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