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复试内容及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2“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及资格审查:5月 23日,下午13:30-14:00,地点法学院C215室。
2.复试时间:5月23日下午14:30开始,具体地点在报到时查询。
3.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729;电子邮件:linshaoting@xmu.edu.cn
四、复试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在学证明)及复印件;
注:持在学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录取者,考生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luyue@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学生学位证书扫描件后向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若遇特殊情况请联系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2187199;联系传真:0592-2180256;电子邮箱:luyue@xmu.edu.cn;网站:http://zs.xmu.edu.cn。
(3)
同等学历考生还需提供:①已修六门及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并加盖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②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
(5)体检表:可复试时在厦大医院检查,也可在复试后补交(体检请准备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如近期(六个月内)已在厦门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者,可直接提交有效体检表。
(6)个人简历纸质版一式五份;
(7)博士阶段研究计划(3000字以内)纸质版本一式五份,制作成的PPT电子版一份(可提前发送至linshaoting@xmu.edu.cn或资格审查当天通过U盘现场拷贝)
(8)其他报考材料或证明材料,如外语证书、学术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其他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费267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报到时向院系办公室缴交)。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附件2:《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6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