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知识产权评论》是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主办,国内第一本以跨学科知识产权研究为特色的学术刊物,自2014年创办以来,《中外知识产权评论》旨在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为从不同的学科领域研究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学者提供一个平台和园地,提高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的繁荣。创刊以来,Peter Yu、蔡达智、崔建远、林秀芹、乔永忠等海内外名家均在本刊发表重要文章。本刊以质量为先,希望通过努力早日跻身CSSCI集刊行列。
《中外知识产权评论》暂定每年一卷,第三卷征稿时间及要求: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之后所投稿件将自动轮入下一卷。字数原则上在10000字以上,不设上限。本刊欢迎采用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或者交叉研究方法探讨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研究论文投稿。
稿件的格式规范等要求附后,务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并以Word文档的形式投稿。本刊投稿邮箱为:zwzscq@126.com。为便于查询,邮件主题请体现“作者姓名+论文标题的简称(或标题中的关键词) + 投稿日期”。审稿周期不超过2个月,2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编辑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来稿不退,敬请自留底稿。
本刊重视文章质量,鼓励学术创新。稿件一经采用,稿酬从优并奉上当期刊物2本。欢迎广大同仁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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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知识产权》编辑部
《中外知识产权评论》来稿格式规范
(2014年11月1日版)
为统一来稿格式,特制订本规范。
一、书写格式
1. 来稿由题目、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姓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正文构成(依次按顺序)。
2. 须提供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份 [如(1975- )]、工作单位、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等)。作者简介,请以脚注方式(编号为星号的上标“*”)注明。如若为基金项目或资助成果,请注明项目或课题的级别、正式名称和编号(用圆括号注明正式编号)。
3. 正文各层次标示顺序按一、(一)、1、(1)、①、A、a等编排。
二、字体、字号、行距等
论文中文题目采用三号黑体,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均采用五号宋体;正文部分统一采用小四号宋体,其中一级标题须加粗,其余各级标题无须加粗;英文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英文题目为三号,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用五号。
题目中若有副标题,副标题用四号仿宋,中文作者署名用小四号楷体。
除中英文题目须居中外,各级标题均无须居中。
行距: 全文行距须统一,段前0行、段后0行、1.5倍行距。
三、注释
无须单列“参考文献”,注释中包括“参考文献”,两者合二为一、混合编号,严格依照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来计码。
1. 注释采用带圆圈的数字字符,如①(上标形式),采用页下计码制(脚注),每页重新记码。注释码一般置于标点符号之后。
2. 引用中文著作、辞书、汇编等的注释格式为:
(1)刘志云著:《当代国际法的发展:一种从国际关系理论视角的分析》,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注意:连续页码的注释法)
(2)王彩波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从柏拉图到约翰·密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1、215、219页。(注意:非连续页码的注释法)
(3)姚梅镇著:《国际投资法》(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修订版,第×页。——不是初版的著作应注明“修订版”或“第2版”等。
(4)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编:《国际投资条约汇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
(5)前后连续引用同一本著作者,用“同上,第×页”;如引文页码也相同,用“同上”即可。
(6)非连续引用同一本著作者,请列出所引用著作的详细要目。
3. 引用中文译著的注释格式为:
(1)[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页。
(2)联合国跨国公司与投资公司:《1995年世界投资报告》,储祥银等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页。
4. 引用中文论文的注释格式为:
(1)陈安:《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评析》,载《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第×页。
(2)白桂梅:《自决与分离》,载《中国国际法年刊》1996年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1页。
(3)徐崇利:《美国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建立与发展》,载董立坤主编:《国际法走向现代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页。
(4)前后连续引用同一篇文章者,用“同上,第×页”;如引文页码也相同,用“同上”即可。
(5)非连续引用同一篇文章者,请列出所引用文献的详细要目。
5. 引用中译论文的注释格式为:
樱井雅夫:《欧美关于“国际经济法”概念的学说》,蔡美珍译,载《外国法学译丛》1987年第3期,第13-20页。
6. 引用外文著作等注释格式为:
(1)I. Seidl-Hohenvelder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2nd ed., Martinus Nijhoff, 1992, p. 125.(注意:书名为斜体)
(2)Chia-Jui Cheng (ed.), Clive M. Schmittoff’s Select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Kluwer, 1998, pp.138-190. (注意:编著应以“(ed.)”标出;外文注释的页码连接号为“-”)。
(3)前后连续引用同一本著作者,用“Id., 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