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预告:刘春田教授谈知识产权法前沿理论问题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院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6-12-06 | 355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主讲人刘春田 教授

讲座主题知识产权法前沿理论问题的解析

讲座时间2016年12月8日14:30

讲座地点法学院C419会议室


主讲人介绍:

      刘春田教授,男,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主席、跨国公司促进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国际版权学会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北京、西安、厦门、深圳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刘春田教授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师从著名法学家佟柔先生攻读民法专业,1985年毕业留校任教。先后到日本、美国进修民法、知识产权法。1988年任副教授,1993年晋升为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刘春田教授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高等教育和学科建设的主要开拓者,期致力于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基本建设。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他1990年代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基本范畴的意见,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刘春田教授先后和郑成思等教授合作,主持司法部、教育部和“马工程”《知识产权法》高校教材建设。主编有《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知识产权判解研究》等。1986年,受原国家教委委托,创办了我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学术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正式开创知识产权专业。1986年在原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专业目录制定会议上,促成了知识产权法列入法学专业目录,为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奠定了最初的法律基础。1996年至2005年担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使知识产权法成为高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从80年代起,刘春田教授参加了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草或修订等立法工作。曾在共和国最高讲坛上作法制讲座。参加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他领导的学术机构与欧洲、亚洲、美国等多所世界一流大学、研究机构等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走向国际。2010年,刘春田教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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