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办公室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7-01-11 | 26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16-2017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本学年寒假从2017年1月15日(星期日)起至2月11日(星期六)止,2月13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2日(星期日)。
    二、全校师生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如因事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寒假期间,全校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为教学、科研和科技产业化等工作做好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在此前提下,从1月18日(星期三)起至2月9日(星期四)止,各单位可以安排干部、职工轮休,2月10日(星期五)起全校干部职工正式上班。请各单位于1月12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表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四、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细致务实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组织部、离退休工作部(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要认真摸清全校困难师生数量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助困和访慰问活动。各级干部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师生意见,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师生心坎上。宣传部、校团委、校工会、翔安校区管委会要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师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应认真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
    五、切实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排查防范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在寒假前和开学前,保卫处牵头集中对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食堂餐厅、礼堂、体育场馆、图书馆、校医院、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校内施工现场、校园交通、校园网络、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及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校门管理,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各类疫情的
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做好社会实践安全预案,及时掌握和了解假期留校学生人数和情况,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和重大疫情发生。基建处、翔安校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施工单位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六、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校团委、各学院(研究院)要积极倡导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廉洁过节。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廉洁从教教育,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校纪委、监察处要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假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八、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寒假期间有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学校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工作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