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院讯(记者 娜迪亚 摄影报道)2017年10月12日上午,我院林秀芹院长于法学院C519教室向我院台湾博士研究生讲授了《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
林院长就知识产权法课程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特征和性质、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基础、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如何学习知识产权法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
学术研究与实践操作方面林院长分享了许多知识产权的新动态、新趋势与新问题。就《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二条第四款中把局部外观设计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的规定,探讨了应如何界定“局部”的问题。对互联网领域的商标保护问题,关键词搜索的管理等方面林院长介绍了新问题、新难点。此外林院长介绍到反垄断领域也将是今后需要很好研究的领域。对于知识产权的客体问题,林院长就《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八款中的“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今后的发展进行了探讨。有关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所体现的双面性,林院长讲解到如何做到平衡是关键所在,并结合印度Natco与Bayer之间的专利强制许可案,进行了讲解并与同学们进行了探讨。对于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林院长从激励理论、奖励理论、契约理论、自然权利理论、财产权劳动理论与人格权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有关形象权的难点,林院长从应如何定位与界定、法院审理时应如何判决等问题出发,结合最近的热门乔丹案进行了介绍与交流。在介绍知识产权热点问题时对于知识产权法是否进入民法典,商业秘密是否应独立保护、如何认定等角度林院长给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与学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此外对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与网络虚拟财产如何保护的问题,结合举例进行了讲解。深化了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的认识,对于热点与新趋势的探讨激发了同学们的广泛思考。
林院长的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讨论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