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院讯 (记者 李超光 摄影 报道)2019年6月13日上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龙小宁教授、知识产权研究院张新锋副教授、罗立国副教授、王俊助理教授、李晶助理教授以及我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的部分博士生一行赴浙江高院进行了学术交流。此次调研主要围绕互联网环境下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展开,在浙江高院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蒋中东庭长、浙江高院知产审判庭何琼法官、杭州知产法庭张书青副庭长、杭州市余杭区知识产权审判庭成文娟庭长、杭州市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庭第二庭郭彤副庭长、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金云翔副主任参与了此次交流。与此同时,此次调研还有幸邀请了江苏省高院宋健专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高鹏主任。
会谈伊始,蒋庭长首先对厦门大学一行表示欢迎,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林院长对浙江高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调研成员及调研关注点。蒋庭指出,目前的核心问题在于电商平台的法律定位,通知删除规则的“移植”等问题。而郭庭就淘宝与安徽某公司的诉讼提出,淘宝抓取数据的行为正当性以及用户个人信息和数据产品之间的权益等问题。宋庭对此指出,数据产品的搜集使用行为评判,工作量较大,司法系统在积累一定审查经验后无必要再审理。龙教授则对诉讼判赔从诉请的500万到最后200万的判赔考量提出疑问,她认为,诉讼判赔额的精细化研究是未来经济研究可予关注的重点。张老师指出,我国《民总》规定了“数据”,政府数据的开放与前期搜集的矛盾,应当鼓励数据链条的延伸。
另外,成庭就余杭电子商务情况进行了介绍,余杭区电子商务案件发展迅速,但其中恶意投诉较多,主要分为三类:首先,伪造权利凭证打压对手;其次,假借投诉管控销售渠道和价格;最后,抢注热门商标后投诉。与会人员基于此探讨了“担保”可能性、平衡15天“静默期”的限制、“临时禁令”适用可能性等问题。
短暂休息后,张庭就杭州市中院情况、金主任就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随后,金主任指出,超大电商平台的出现,实际上替代了部分行政职能,政府部门应对超大电商平台有所“动作”,与此同时,技术力量应帮助解决纠纷,提高可靠性、准确性和效率。林院长对金主任的观点给予高度认可,其指出,金主任的观点宏观、全面,如外观设计制度是否应独立于专利制度;专利说明书技术语言向法律语言的转化等;信息或应用的组合创新如何保护。
会谈过程中,浙江各级法院法官代表为我院师生呈现了互联网技术的业界发展状况和司法实践现状,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的师生从经济学视角为此次研讨提供了更多思考维度。林院长对浙江省高院以及其他各级法院的法官给予了高度赞赏,她指出,杭州地杰人灵,浙江省各级法院人才济济,年轻有为,作为互联网案件的“高地”,浙江省各级法院为全国电子类知识产权案件侵权判决树立了榜样,尽管杭州市今日小雨霏霏,但大家的学术智识却炽热激情,此次研讨获益良多。最后林院长再次表示对浙江高院支持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