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通讯法国际会议】“创新与通讯法国际学术会议”顺利闭幕
来源: | 作者:proe70355 | 发布时间: 2015-07-08 | 126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77日下午由我院主办的“创新与通讯法国际学术会议”在厦门大学科艺中心4号会议室进行了最后两场报告,为在座的师生带来了一场场精彩的讲座并进行了激烈的交锋,论坛在愉快的气氛中顺利闭幕。

首先展开的第七阶段的讨论,以知识产权的新远景为中心。首先由来自华南理工大学的谢惠加教授对 于版权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作出了介绍。谢教授认为,版权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其合理使用权,知情权及隐私权三个方面。其次,对于我国 的相关立法,谢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仅针对有形商品,而对于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远远不够。最后,谢教授简短地提出了他对于 该方面立法的见解,建议允许消费者的规避技术措施的行为,并且要求在一些产品上不能设立技术措施。

▲谢惠加教授

随后,由来自佩斯大学的Ann Bartow教授对于学校吉祥物作为注册商标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引人入胜的介绍。特别是对于Bartonw教授提出她搜集的资料表明吉祥物的人物形象男性角色多于女性角色这一有趣现象,引发了许多在座学者充满创造性的思考和讨论,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Ann Bartow教授

紧随其后,我院董慧娟老师对于规制关于消费者的技术保护措施问题作出了别具一格的阐述。她提出 其矛盾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称、技术措施保护无期限限制以及未能解决谁来解除此措施这三个方面,并抛出了两个引人深思的理论性问题: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本质 是什么?技术保护措施的范围应当如何限定?随着董老师的发言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本次论坛第七阶段的讨论也告一段落。

▲董慧娟老师

短暂的休息过后,各位学者及师生立即展开了第八阶段的报告与讨论。虽然已连续多小时持续会议, 但与会人员仍以百倍精力投入。第八阶段的讨论以交界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政府规制为中心,有条不紊地展开了讨论。首先由来自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张立国博士对 于我国发改委对于高通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许可及其通过专利技术捆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问题作出了阐述。张博士细致地对于相关市场的定 义,在相关市场的优势地位以及阻止竞争的影响作出了详尽阐述。然而在最后Martin教授的点评中,对于该例中究竟是我国体制建设中出现问题还是其企业运行模式上的策略不当,仍值得进一步探讨。

▲张立国博士

随后,Alexandra George博士对 于在全球化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作出了阐述。她指出,国际利益是我们现如今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她明确清晰地分析了传统上的解决 方式,签订条约以及协调协商;也提出现时代的趋向,如对于外国审判的强制执行、也对于另一司法体制下不尊重我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人的引渡,以及ISDS在投资中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除此之外,Alexandra博士建设性地提出建立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登记以及法庭审判制度的设想,其宏观的思维令在座的师生折服。

▲Alexandra George教授

来自路易斯维尔大学的Lars Smith教授以比特币为例,对于美国对新兴科学技术的规制的相关问题作出了阐述。Smith教授首先以什么是比特币为问,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比特币低消耗、世界范围内交易等优点,并且对于美国金融法律体制框架下对于比特币的规制作出了详细介绍。最后,对于以比特币为媒介签订的合同是否应当接受合同法的约束,Smith教授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Lars Smith教授

论坛接近尾声,V.C.Vivekanandan博士以较快的节奏对于其传播方面相关条约的对立与斗争的相关问题作出了阐述,受到良好反映。

本轮发言是本次会议的最后一轮,在这之后,举行了本次会议的闭幕仪式。在闭幕仪式上,来自外国 的嘉宾对于本次会议的组织、筹备人员都表示了感谢,认为本次会议举办得非常成功。      Katja Lindroos教授为明年在芬兰举行的会议向林秀芹教授发出了邀请,并向林秀芹教授赠送纪念品。Peter Yu教 授对于本次会议的顺利举行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且特别指出对于母语非英语的学者来说能够勇敢地站上讲台与大家交流思想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最后,林秀 芹教授对与会的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们,对辛勤筹备会议帮助会议顺利召开的老师、同学志愿者们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林秀芹教授还盛情邀请各位远道而来的客 人参观中国最美丽的校园。在与会各位嘉宾热情的掌声中,林秀芹教授正式宣布本次“创新与通讯法国际会议”圆满闭幕。

▲Katja Lindroos教授向林秀芹教授赠送礼物


(文/孟昭阳 图/张卉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