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成功举办“2021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1-11-15 | 2589 次浏览 | 分享到:


金秋送爽丹桂香,群贤毕至聚鹭岛。2021年11月12日,“2021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在厦门海景千禧大酒店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主办,由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支持,采取线上会议与线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开幕式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秀芹主持。林秀芹教授对与会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了诚挚的欢迎,邀请各位专家代表畅所欲言,为闽台知识产权的合作与交流提供宝贵的经验。

随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颜志煌,磐安智慧财产教育基金会董事长、政治大学名誉教授刘江彬,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廖惠敏分别进行了致辞。

颜志煌局长强调,未来一段时间闽台知识产权深度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向和目标是要落实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要求,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运用取得新成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合作取得新突破。第一,深化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是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第二,牢牢把握闽台知识产权深度融合发展的时代脉搏。第三,努力开拓开创闽台知识产权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局面。颜志煌局长强调,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将圆桌会议打造成为一个促进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界人士沟通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和突出品牌,使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界成为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生力军,成为新时代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动力。

刘江彬教授认为,当前国际局势日趋复杂,研究重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新发展具有必要性;同时法律研究也需关注与此相关的产权问题,注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并购的完整价值链;此外,新冠疫情对于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不可忽略,在后疫情时代,疫苗分配不均等问题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强制许可相关药品的问题。

廖惠敏副院长指出,厦门是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站,厦门法院一直致力于打造深度融合的涉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通过聘请人民陪审员、审判咨询专家、兼职基层调查官等形式,邀请台胞广泛参与参与审判实践。廖惠敏副院长提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台商协会建立了良性互动机制,与海峡交流文化中心共建全国首个闽台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目前已接收4名台湾地区学生和上百位在闽西南创业工作的台湾青年参与,并得到了参与人员的良性反馈。


主题发言


题发言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原主任李明德教授主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韩秀成以“营造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激励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发言。韩主任提出知识产权问题需立足海峡两岸,进而面向世界,没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创新均衡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注重《纲要》和《规划》中知识产权强国的定位;既要注重司法行政部门的治理,还要重视诚信体系的建设;注重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形成一种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智汇权集团创办人钟基立先生以“2021年度10大知产金融热点点评”为主题进行发言。钟基立先生重点介绍了IP出海的商机和风险。通过“智汇择”这一案例,分析了以NFT为载体的数字艺术创作受证券化规范的路径;同时分析了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难点。


议题一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机遇和挑战


议题一环节由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部主任、副主编陈武元主持。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张平以“商业秘密保护在开放创新环境下的新问题”为主题进行发言。张平教授以开源软件为例,指出基于开放创新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隐形的许可证冲突以及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交错,因此商业秘密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从国际趋势上看,美欧在立法上都全面升级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力度,在开放创新的环境下商业秘密的保护更加复杂,因此需要平衡商业秘密与开放创新的关系。

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合盛法律事务所合署律师卢文祥以“台湾商标专利诉愿救济制度变革之观察”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卢文祥教授重点介绍了台湾地区的诉愿制度以及商标和专利的申请、复审、争议等程序规定,介绍了台湾地区修改相关规定的新动向,厘清了当事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方面的权利义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教授,经济法所副所长魏立舟以“专利侵权救济中颁发禁令的限制性因素考量”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魏立舟助理教授从考量公共利益、当事人利益失衡、善意使用者三个角度对专利侵权救济中颁发禁令的限制性因素进行了分析,建议在立法中引入比例原则,将对善意使用人的保护放到比例原则中去进行个案判断。

高雄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谢国廉以“专利举发案件救济程序的改革方案”为题进行了主题报告。谢国廉教授认为,目前台湾地区专利举发案件救济程序存在程序冗余以及行政机关所扮演的角色矛盾等问题,并对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修改的情况和理由做出说明。谢教授指出,新的举发程序、争议程序和相关的民事诉讼程序能否见效尚有待观察。

与谈环节中,兴宇国际智权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完祯认为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越来越重要,同时分享了关于台湾地区在计算商业秘密赔偿数额方面的相关经验。

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二级高级法官陈一龙认为商业秘密的相关问题是知识产权审判司法中的难题,特别在举证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颁发知识产权禁令需兼顾整体的利益平衡。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律师陈志光认为,当以商业秘密保护软件代码时,如何设定两个代码的比对标准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此外,陈志光律师指出台湾地区复审的相关规定应更加关注程序的时效性,而知识产权禁令的相关规定应平衡知识产权和公共利益。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董慧娟认为,开源软件的定性是首要问题,其保护路径本质上是依照版权法的路径。此外,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禁令的适用,亦应更多探索比例原则的适用,原因在于颁发禁令涉及到公共文化领域和相关的文化产品。


议题二

海峡两岸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和借鉴

议题二环节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刘晓海主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女士以“SEP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问题探讨”为题进行主旨演讲。宋健女士从国内外的最新司法案例、我国的法律规定和诉讼性质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认为SEP全球许可费率的司法确定已不可逆转,国际平行诉讼在一定时期内将成为常态,因此应构建积极管辖制度,兼顾国际礼让,并配套制定不方便法院和禁诉令规则。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暨法务长,台湾地区营业秘密保护促进协会理事长宿文堂以“海峡两岸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交流与合作”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宿文堂先生从半导体行业的现状出发,阐明了商业秘密对于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为半导体产业中商业秘密争议的发生与人员的流动密切相关,因此应协调海峡两岸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标准,加强海峡两岸商业秘密保护的交流协作。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刘铁光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条件的认定演变”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刘铁光教授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梳理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条件的演变过程,对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等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则将成为我国著作权和专利权惩罚性赔偿规则的直接借鉴。

云林科技大学教授王美心以“知识产权海峡两岸协同全球运营:以联发科、ID、LOT、NTTDOCOMO为例”为题做了主旨演讲。王美心教授介绍了联发科暗助闪胜投资并购芯成的案例,认为通过海峡两岸的专家把相关的技术专利进行整合利用,可以提高知识产权运营的效率。

在与谈环节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认为对于标准必要专利而言,不管是权利人还是标准实施者均有权选择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应当客观看待当事人对于法院的选择以及对管辖权的争夺。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认为商标侵权在认定的条件清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手段予以解决。在人工智能时代,数据和算法具有重要的潜力和意义,知识图谱和智力服务的可挖掘空间潜力巨大,有赖于法律同行的协作和交流。

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资讯安全组助理教授张绍斌认为,跨国商业合作所涉商业秘密的认定常常存在重大争议,原因可能是商业秘密来自并购或者未给予合理保护措施,因此需要根据不同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刘运华认为,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为代表的一些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就经历了从最严格保护到严格保护的过程,体现了从立法者对于社会发展现状的关注和回应。



议题三

海峡两岸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经验和借鉴

议题三环节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朱冬主持。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龙小宁以“授权标准如何影响专利质量”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龙小宁教授通过经济学的方法研究了授权标准对专利质量的影响,说明了中国不同领域的技术因处于全球技术水平的不同,受授权标准变化的影响存在差异。龙小宁教授认为,一方面应该不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应该通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持续推进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同保护”原则。

工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与法律中心原副主任樊治齐以“关键法治变革激励知识产权之运用”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樊治齐先生介绍了台湾地区“科技基本法”的基本内容和立法及修订过程,说明了其对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作用。樊治齐先生认为,在新时代,关键法治变革应立足于《规划》和《纲要》的高度,将运营态度由保守转向积极多元,进而构建完善的国家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以因应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快速迭代的时代趋势。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集美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张冬以“海丝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利用的知识产权运用问题”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张冬教授认为在海丝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利用在法律规定上存在条法冲突和分类混杂的问题,在权属问题上存在认定模糊和程序繁琐的问题,并提出了从惠益分享权转向传统资源权的保护路径。

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副主任邹宗萱以“数位环境下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考量”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邹宗萱女士基于对台湾地区相关企业所做的调查,认为数位资料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包括前端留存困难、中端管理存在风险、后端利用不易等,并介绍了重要数位资料治理暨管理制度规范(EDGS),以帮助企业建立数位资料治理和管理体系,强化自身价值。

在与谈环节中,律盟智财管理顾问公司顾问吴文珠介绍了台湾地区的智慧财产管理规范的验证分级、发展过程和公司治理评鉴分数计算等,对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讨论分析。

中国科学院技术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刘海波介绍了中国大陆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的发展历程;并提出在数字经济时代,重新审视数字经济的本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所裨益。

法玛国际专利法律事务所所长蔡坤旺介绍了专利价值和专利质量在实践运营过程中的情况,包括价值形成和价格形成等过程;同时他还介绍了实务中专利估值的具体情况。

厦门拾贝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远洋认为专利审查的授权标准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包括审查指南的修订、国际专利审查授权情况和国内审查趋势等等;他提出应促进培育国内高质量专利审查团队,以助力高新技术企业的持续发展。


在闭幕式环节,林秀芹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她表示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的重要意义在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精神,通过本次会议,增进了共识,加强了发展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事业的信心。林秀芹教授提出,希望在海峡两岸同仁的共同下,使得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成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人士沟通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和突出的品牌,通过团结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事业,为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不竭动力。最后,林院长对与会的嘉宾表示了谢忱,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