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央财经大学李陶副教授为我院师生作“德国平台治理新规解析”主题讲座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3-05-10 | 990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产院讯  4月26日晚,中央财经大学李陶副教授莅临我院,在祖营楼6楼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德国平台治理新规解析——德国转化欧盟平台责任的立法路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主题讲座。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朱冬副教授、董慧娟副教授、杨正宇助理教授以及研究院近20位研究生出席本次讲座。朱冬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主持人: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朱冬副教授


李陶副教授首先分析了德国《在线内容分享服务者著作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理由、转化路径和总体框架。他提出,以用户生成内容形式存在的“在线内容分享平台”是介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一种新型平台,具有全新的价值创造模式与生产运行方式。为应对这种新型商业模型对版权治理提出的挑战,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改变了在线内容分享服务平台的著作权责任规则。鉴于该条规定涉及多种著作权制度,难以通过修订《著作权法》妥适转化,德国政府于2021年制定了《在线内容分享服务者著作权责任法》,以单行立法的方式对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进行转化。

主讲人:中央财经大学李陶副教授


李陶副教授以利益平衡为视角对德国《在线内容分享服务者著作权责任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剖析。他提出,从权利人的角度看,新法明确原则上,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者需对其呈现的内容向被使用作品的权利人承担著作权法上的直接责任;从创作者利益的角度,新法直接赋予被使用作品的创作者一项针对在线内容分享平台公开再现其受著作权保护内容的获酬权;从平台终端使用者的角度看,新法将允许终端使用者上传基于引用、讽刺、戏仿使用受版权法保护的内容;从在线内容分享平台的角度看,新法明确了哪种平台的哪些利用行为将被允许或必须取得授权。

最后,李陶副教授深入阐释了德国平台治理新规对我国的启示。他指出,单纯修订《著作权法》难以应对新领域、新业态对著作权制度运行提出的结构性挑战,我国应当针对现有著作权制度运行弱点,系统性修订《著作权法》及其配套条例,以解决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此外,在强化著作权保护的同时,理应重视完善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规则,在保护权利人权利的同时促进作品的传播与利用,兼顾使用者和公众的多元利益。再者,著作权集体管理是立法者应对版权领域新问题新挑战的重要制度工具。


在与谈与自由讨论环节,在场师生围绕李陶老师的讲述展开进一步讨论。本次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  字:代晓焜 

图  片:曹   琳 

图文排版:林诗咏

编  辑:曹   琳

审  核:朱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