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丽瑛 教授
来源: | 作者:proe70355 | 发布时间: 2015-11-03 | 119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丁丽瑛 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

                 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

 

办公地点:法学院C507

emaillyding@xmu.edu.cn

办公电话:0592-2182956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法学博士(2008)

厦门大学法学硕士(1989)

厦门大学法学学士(1986)

工作履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05)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5)

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助理教授)(1991)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民商法

社会兼职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

荣誉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2018)

厦门市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2008)
福建省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2006)

代表性成果

著作类:
1、《传统知识保护的权利设计与制度构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知识产权法专论》(独著),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3、《知识产权法》(2016年第四版)(独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4、《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研究》(主编并主要完成者),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5、《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主编并主要完成者),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论文类:
1、《实用艺术品纳入著作权对象的原则》,《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2、《追续权的理论基础和制度构建》(第一作者),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3期);

3、《实用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

4、《略论实用艺术品独创性的认定》,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3期;

5、《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视野下的传统知识保护思路》,载《法令月刊》(台湾)2008年第11期;

6、《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罗马法基础》,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

7、《“规则主义”下使用作品的“合理性”判断》,载《厦门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8、《台湾地区原住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保护立法评价》(第一作者),载《台湾研究》,2010年第2期;

9、《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著作权保护》,载《厦门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10、《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特色机制及其运行评述》,载《台湾研究》2014年第2期;

11、《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法律属性》(第一作者),载《中国流通经济》2014年第1期;

12、《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论基础探析》(第一作者),载《中国版权》2014年第1期;

13、《搭建侵犯著作权民事纠纷行政调解的高效便捷平台》,载《中国版权》2017年第4期。

 

代表性项目

1、“地方文化生态区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为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9);

2、“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5);

3、“传统知识的地方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4);

4、“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08);

5、“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研究”,厦门仲裁委员会(2008);

6、“福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研究”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15);

7、 “厦门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调研”,厦门市知识产权局(2016);

8、“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创新及平台建设研究”,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2016);

9、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立法草案的起草”,厦门市知识产权局(2016);

10、 “侵犯著作权民事纠纷行政调解诉调对接机制研究”,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