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芹教授与王轩院友在《成都体育学院学报》合作发文
来源:厦门大学微信公众号 | 作者: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6-01-21 | 13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知产院讯   近日,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通讯作者)与院友王轩博士(第一作者)合作撰写的学术论文《论体育赛事活动视听信息采集传播权——以〈体育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为中心》,在体育学领域期刊《成都体育学院学报》正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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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增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体育赛事活动视听信息的保护,为我国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法律工具。该论文以此为核心,对这一新型权利——“体育赛事活动视听信息采集传播权”——进行了系统性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建研究。


论文指出,新设权利在属性、主体与责任方面存在法律适用的模糊空间。作者团队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案例比较与比较法研究,论证了应将此权利定位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性质的积极民事权利,并阐述了其通过《民法典》实现救济的路径。研究同时强调,为保障公共利益与体育精神传播,必须清晰界定体育赛事活动中的“公有领域”保留范围。文章最后从解释论与立法论层面,对《体育法》配套规则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


该研究成果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直面司法实践难题,也为有效保护体育赛事组织者投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助力“体育强国”战略的法治化实施提供了关键智力支持。


论文信息:

王轩,林秀芹. 论体育赛事活动视听信息采集传播权——以《体育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为中心[J].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知网平台已于2025年12月15日在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