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刘铁光教授讲授“混合媒体时期著作权限制逻辑基础的多重混合与制度变革”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研究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07-08 | 3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知产快讯 记者 蔡子贤 刘沛昀 报道)2020年7月3日下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刘铁光教授以“混合媒体时期著作权限制逻辑基础的多重混合与制度变革”为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专题讲座。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罗立国副教授、李晶助理教授、杨正宇助理教授以及我院五十余位研究生参与了讲座。本次讲座依旧以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由罗立国副教授主持。



刘铁光教授表示,自己作为校友回到知识产权研究院为师弟师妹们授课倍感亲切,讲座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步入正题。刘教授以《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46条法定许可遭到权利人抵制这一争议点为引,梳理了从传统媒体时期到混合媒体时代著作权限制制度的逻辑基础变化。他条理分明地介绍了权利主体身份转化、作品传播途径、付费模式和相关主体利益一致性之间的联系。



随后,刘教授就混合媒体时期著作权限制的制度变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从交易成本、产业惯例、权利人主体等因素看,允许权利人有限的退出限制制度具有实操价值,应予施行。在这一特殊时期,还应增加适用《反垄断法》的转致条款,采用有限弹性的合理使用制度,并取消集体管理依法设立的规则。

最后,刘教授指出,当前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混合时期,我国现行《著作权法》限制制度相对脱离了传媒技术与传媒产业的基础,相关法律的修订能否适应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这一点需要多加考量。



同学们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和刘教授进行了交流,林秀芹院长指出,近来学院陆续邀请名师举办专题讲座,她希望研究院师生能够利用好这一段来之不易的学习时间,力学笃行,精进研究性思维,研精致微,多尝试深化研究。

罗立国副教授作讲座总结。他指出刘铁光教授运用法哲学的逻辑基础,对著作权限制制度进行结构化的解析,视角独特。另一方面,刘教授的讲座主题较有研究深度,提升了在场同学的专业学习难度,价值充分。

本次讲座在老师与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